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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4 11:2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15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市价格认定中心业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型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价格 认定 |
政府 购买 人员 |
1 |
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不限 |
承担外出查勘、市场调查等事务工作;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中共党员优先。 |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驾驶手动挡小型客车。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或不予录取: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咨询电话:0513-8355801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经应聘者电脑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与《报名登记表》上的二寸免冠彩照一致;
(3)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6)奖励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7)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书面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须知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1.适岗评价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内容主要对照岗位条件和要求,对适岗能力进行评定,评价结果为百分制(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2.面试
适岗能力评价结果的前5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环节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
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1.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公示与录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原则上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七、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85215786、85098682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fgw.nantong.gov.cn/ntsfgw/gggs/content/27a654bf-8acd-4f41-842d-3007e41b0061.html